
有关无负压供水工程施工的相关条例
1、一般规定
施工单位(unit)应按批准的二次无负压供水工程(Engineering)施工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(installation),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。
2、设备安装
2.1.设备的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,压力、液位、电压、频率等监控仪表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,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,不得少装、漏装。二次供水设备广泛用于企事业单位、住宅区及农村的生产、生活、办公用水。供水户在20-2000户。日供水量在20-50000m³,供水高度达150米,即50层楼房。
2.2.材料和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、复验,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。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。
2.3.设备基础尺寸、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。
2.4.设备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行、清洁消毒、维护检修要求。
2.5.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压缩机、风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75的规定。
2.6.电控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GB50303的规定。
3、管道敷设
3.1.管道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42及有关标准的规定。恒压供水设备是一种水利系统的供水方式。供水是国民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步。传统供水方式占地面积大,水质易污染,基建投资多,而最主要的缺点是水压不能保持恒定,导致部分设备不能正常工作。
3.2.二次供水的建筑物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.0m,引入管应有不小于0.003的坡度,坡向室外管网或阀门井、水表井;引入管的转弯处宜设支墩;当穿越承重墙或基础时,应预留洞口或钢套管;穿越地下室外墙处应预埋防水套管。无负压供水设备是一种理想的节能供水设备,它是一种能直接与自来水管网连接,对自来水管网不会产生任何副作用的二次给水设备,在市政管网压力的基础上直接叠压供水,节约能源,并且还具有全封闭、无污染、占地量小、安装快捷、运行可靠、维护方便等诸多优点。
3.3.二次供水室外管道与建筑物外墙平行敷设的净距不宜小于1.0m,且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;供水管与污水管的最小水平净距应为0.8m,交叉时供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,且接口不应重叠,最小垂直净距应为0.1m,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保护措施。
3.4.埋地金属管应做防腐处理。各地的土质、地下水成分不同,一般情况采用三油两布的防腐处理方式,也有一些自带防腐涂层的材料可酌情选用。
3.5.埋地钢塑复合管不宜采用沟槽式连接方式。
3.6.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,安装过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,施工中断和结束后应对敞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。供水设备需要建水池或水箱,自来水放入水池或水箱,再从零压力启动。系统由水泵、气压罐、低位水池和自动控制柜组成的供水系统。
3.7.钢塑复合管套丝时应采取水溶性润滑油,螺纹连接时,宜采取聚四氟乙烯生料带等材料,不得使用对水质产生感染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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